冲凉的猪 发表于 2009-1-12 20:44

再兴察脸给你撕了

小时候被老师“威胁”过,想不到真有被撕脸皮的...

2008年12月18日下午3时,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城关六小五年级二班学生郑超群,年仅10岁,下午上第二节课的时候作文没做好,被班主任郭亚彬生生把右脸撕掉了一块皮。去医院动手术,缝了52针。经公安局做法医鉴定,法医给鉴定轻伤。 孩子家长对鉴定结果不服,说根据有关法律(《人体重伤害鉴定标准》),孩子的伤怎么能只鉴定为轻伤?


  首席记者郭启朝 昨天,本报报道了因学生未完成作业,镇平县涅阳第六小学语文老师郭亚彬将学生脸皮撕脱的事。事故发生后,引起了镇平县教育局的高度重视。目前,郭亚彬老师已被记大过处分,相关责任领导人也被提出批评,并通报全县。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镇平县涅阳第六小学的曹校长。曹校长说,郭亚彬老师在多年担任该校语文老师的过程中教学成绩一直不错,此前在日常教学中精神状态也未见异常。“出现这种事情校方感到很震惊,也很重视。”

  曹校长说,今年37岁的郭亚彬育有一男一女。事故发生后,受害学生家长提出了80万元的赔偿金额。由于在事件中受到过度惊吓和承受法律制裁的压力,郭亚彬的精神状态很差,目前正住在南阳市第四医院接受治疗。至于是否已患精神病,医院还没有鉴定结果。

  受害学生家长郑荣发说:“孩子的脸皮已经被撕脱,相当于毁容。这给孩子身体和精神带来了很大伤害。80万的赔偿费主要是基于孩子脸皮被撕脱以后的整容手术。”

  曹校长说,虽然校方在赔偿问题上一直在努力给双方做协调,但是目前为止仍没有达成协议。针对此事,镇平县教育局已通报全县,并做出相关处理:对郭亚彬进行记大过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镇平县城关镇中心学校校长、涅阳第六小学校长提出批评,并通报全县。

捕头 发表于 2009-1-13 04:27

对学校,是个意外。对学生个人,是个100%伤害。

豫满江 发表于 2009-1-18 19:08

玻璃杯 发表于 2009-1-19 18:15

好~~~~恐怖!!!!!!!!!!!!!!!!!!

怎么还有这样的老师啊!!!!!!!!!!!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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