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小姐 发表于 2012-6-17 17:34

人被车撞死,叶县法院枉法判2.3万元,人命不如狗命??







2002年11月16日19时许,许清喜驾驶豫f-51066型农用三轮车将我父亲王太坤撞死后,并驾车逃逸,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魏晓峰枉法向法院指控,本案是属刑事附带民事案,而且检察院单一指控刑事部分,而且民事部分,只字不提,导致法院枉法裁判,徇私枉法,将重罪轻判,收取的伪证,颠倒黑白,枉法裁判将二罪判一罪,审判长吴翠萍,审判员李凯,王国平,为严重包庇许清喜交通肇事逃逸犯,将重罪轻判,本案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吴翠萍等3人等故犯有徇私枉法,枉法裁判之嫌,压放判决书不给,故剥夺我上诉权,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错用法律,严重渎职,并能虚作假,欺上瞒下,暗箱操作,上报假案,希望网友和记者看完之后,帮帮我转发,在此我就谢谢您了,求助人;王国印,电话;15516094153,15516055132..13721899486,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保安镇柳庄村。 QQ1259976593Q Q1340479927

我喜欢你小姐 发表于 2012-6-17 17:38

我喜欢你小姐 发表于 2012-6-17 17:40

qx87765236 发表于 2012-7-13 11:51

悲催……

逍遥文子 发表于 2012-8-8 14:59

唉,现在的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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