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纪委 关于四起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切实解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专项治理中部分党员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市纪委持续加大了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专项治理力度,对工作懈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市林业局林政稽查队张新勇行政不作为问题。市林业局林政稽查队龙堰片区小组组长张新勇受理龙堰乡史坡村村民史某宅基地上林木被本村群众张某砍伐一案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行政执法程序,处理林政案件不细致,引发史某不断向上级反映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新勇党内警告处分。
2.腰店镇夏楼村支部书记兼主任郭占录失职等问题。腰店镇夏楼村支部书记兼主任郭占录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对赵东、赵西两组村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监管不到位。同时,对夏楼村群众违法占地建房不制止,并违规收取建房款69.03万元。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占录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穰东镇郑庄村支部书记郑业长失职等问题。穰东镇郑庄村支部书记郑业长在无任何用地手续情况下,将耕地卖给群众建房,对两个村民小组卖地给群众建房放任不管,致使大量耕地被非法占用。另外,郑业长还存在以办理村务为由,随意坐收坐支、侵占公款、非法占有村组干部工资等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业长开除党籍处分。
4、花洲办事处小东关居委会支部书记兼主任于国燕滥用职权问题。市花洲办事处小东关居委会支部书记兼主任于国燕在明知市检察院原技术科科长张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仍以小东关居委会的名义为张某办理相关手续提供证明材料,给张某非法开发房产活动提供帮助,导致张某的违法建筑形成事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于国燕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罢免其居委会主任职务。
上述典型案件,反映出当前我市少数党员干部自身仍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懈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切实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邓州市纪委
2015年12月11日
怎么全是县城周边,也报道一下这县城啊,还有这个违章车辆被拖走的问题,到交警队停车场,停车费就是一天200了,乱收费的问题,这个可是有依据的,北京刚上的新闻,交警队停车场乱收费 咋没有文曲乡。。。。文曲村官更应该查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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