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 发表于 2008-12-3 10:08

让服务小姐下跪狂撕万元人民币 何人能如此猖狂?

转;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455108



    5名男子饮酒后到陕西三原县城内一足疗中心做足疗,其中一名男子和服务小姐发生口角,动手砸烂了足疗店的玻璃,并从自己身上拿出两万多元现金,将其中近万元当众撕毁,声称,除非那位服务小姐跪下来向他求情,否则他就一直撕下去,撕多少就得赔他多少。事后得知,这名酒后撕毁人民币的人是三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王平。

    王平去做足疗会不会仅仅是借口,笔者不得而知,但从王平和女技师发生口角后,说的“我能出27000块钱包你一晚上,你信不信”一句话里,我们还是能够感觉到,王平去做足疗似乎醉翁之意不在酒。

  等女技师不卑不亢地回敬了一句“你有钱就了不起?我还看不上”之后,王平竟然恼羞成怒地撕毁了近万元人民币,并且要求女技师下跪道歉。这个警察如此之狂,狂得让人目瞪口呆,狂得令人玩味。

  王平之所以狂,在于他有钱。27000元人民币用来“包”服务员,眼连眨都不眨一下,说明他有钱;近万元人民币说撕就撕,全不当回事,更说明他有钱。那这笔钱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呢?按照正常人的逻辑,王平不可能把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27000元工资带在身上,以备随时摆阔之用。

  既然不可能是他的工资所得,那是他做生意赚的?借来的?是用来办案的公费?是利用自己的权力私自处罚没收来的?假如是前两者,那也有撕毁人民币的违法问题;假如是后两者,那问题可就不那么简单了。

  警察应该一身正气,当人民的保护神。但这个撕毁近万元人民币的警察,却如此牛气冲天,怎么看怎么不像是人民的保护神。那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想那被撕毁的近万元人民币就是证据,抓住这个证据,深究下去,也许会给人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阿水 发表于 2008-12-3 10:09

知法犯法呀.毁坏人民币也是犯罪

补一个正规新闻链接http://news.tom.com/4005/4411/4413/20041214-1646464.html

maduo6688 发表于 2008-12-3 10:44

应该拘留 判刑

捕头 发表于 2008-12-3 13:20

怎么会是警察?这种人是如何能当上警察,为什么不深入研究下?

飞天 发表于 2008-12-3 13:23

回复 4楼 捕头 的帖子

还用深究啊,那样中国就没有警察了,可别深究..

鹅MM 发表于 2008-12-3 13:43

貌似是2004年的事件哦!
我也在爱国网看到了,应该是网特恶意翻旧帐的。

一个小孩 发表于 2008-12-3 20:18

水哥,这事司空了!

laohuzhou 发表于 2008-12-3 21:36

警察的基本职责就是侵犯平民的权利
这些天人们都在议论南阳市市长助理南召县委书记的事,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去湖南和情妇约会被抓,22个局长牵连双轨

[ 本帖最后由 laohuzhou 于 2008-12-3 22: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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