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143|回复: 3

新一轮“跳楼门”开始!富士康,你还能霸权多久?“合同门续集”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回帖

1

积分

论坛新人

积分
1
发表于 2010-5-1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一轮“跳楼门”开始!富士康,你还能霸权久?"“合同门续集”
-------08,09,10新干班集体向霸权"Say No"
  
   2010年5月6日,随着新一轮“跳楼门”的开始,又一位09新干班同仁命丧龙华富士康,又一位母亲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她将永远不会再听到那一声熟悉的“妈妈”。
   在惋惜这位09新干的同时,
   请问富士康的高层有没有在反思?
   难道富士康还要在继续欺骗自己,捂着自己的眼睛,堵住自己的耳朵告诉别人自己是“爱心企业”吗?
   欺骗,压榨,玩弄权术,难道真成了富士康获利的唯一渠道吗?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随风而去,留下的只是我们这一群体的反思,我们是低头任人宰割,还是团结起来向富士康发问:富士康,你还能霸权多久?
  
   上次 富士康---群创事业群(奇美) 08新干班的“合同门”,现在已经有了最新结果,富士康低头了(如下图1所示),
  
  
   但是我们还有更多的新干班依然挣扎在这个不平等的“生死合同里”,我们仍旧要承受富士康那所谓7500元的“违约金”(如下图2所示),
  
   富士康,你明白什么是天赋人权吗?
   富士康,你明白为什么你给了我们第一份工作,我们还会如此痛恨你吗?
   因为你缺乏人性,缺乏博爱,缺乏对生命的尊重!
   你面对“弱者”,“屠刀高举”!
   你面对诉求,趾高气扬!
   你面对政府,阳奉阴违!
   你面对。。。
  
   连日来,我们查阅《劳动法》,遍访以前的新干班同仁,你这个所谓的“7500元”,简直就是一个令人发指的怪胎,是违背国家政策,强奸《劳动法》而生出的丑陋恶魔!
   国家,为了照顾我们这群刚毕业的学生,删除了“违约金”之说,怎料你,富士康变本加厉,将原先的“5000”上升为现在的“7500”,对我们的培训,难道就是在你所谓的IE学院,做的那几场游戏吗?
   以“08新干班”为例,当时共有6000余人(保守估计),每人7500的话,也就是那几场IE学院的游戏课程,富士康共为我们花去了“4500万”!
   同学们,同事们,同胞们,我们读书虽多,但脑子绝对没有让书夹过!
   一个礼拜的游戏课程,会支付给那几个老师4500万?
   富士康,请低下你高傲的头颅,摸着自己的良心,用你的嘴来回答这个问题YES OR NO!!
  
   同样的合同,现在却等来不一样的结果,到底是你想继续愚弄我们?还是想将自己逼上一条绝路?
   富士康,请你大声的回答我们!
  
   多少豆蔻年华,香消玉殒
   多少同学少年,却命丧于此
   来不及再看自己爱人一眼
   来不及再叫爹妈一声
   来不及再给同学送去一个问候,却永远的消失了
   除了一声哀怨,什么也没有留下,一切都随风而去
  
   富士康,你到底能霸权多久????
   富士康,你到底能霸权多久????
   富士康,你到底能霸权多久????
  
   人的地位可能有高低之分,但是人格和尊严,不应该有贵贱之别 !!!
   同学们,同事们,同胞们我们不要轻易放弃生命,为了夺回我们的尊严,为了给逝者一个安睡的理由,我们一定要和“富士康霸权主义”斗争到底!!!
  
  
   温总理那句话 “要让人民生活得有尊严”,至今还萦绕耳旁,我们绝不能让富士康看不起,绝对要用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去争取我们的应得的“公平”与“公正”!!!
  
  
   同学们,同事们,同胞们团结起来,将一切不合理撕碎,将富士康变成一个“人”,
  让我们一起向霸权"Say No"
  
   欢迎媒体朋友报道,欢迎法律援助
  
    

图一



图二

57

主题

51

回帖

114

积分

上等兵

积分
114
发表于 2010-5-1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那个7连跳之后请了几个道士做法的台资企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1

主题

129

回帖

176

积分

一级士官

积分
176
发表于 2010-5-26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那个7连跳之后请了几个道士做法的台资企业?
上树捉鱼 发表于 2010-5-14 12:07



    昨天凌晨都11跳球了,如果换个企业试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106

回帖

150

积分

一级士官

积分
150
发表于 2010-5-2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本家以赚钱为业,但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性底线,那样会沦为畜道,台企恰恰是这样的一类,说来也是国家的特殊政策纵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邓州社区论坛

GMT+8, 2025-2-6 07:00 , Processed in 0.066737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