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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颁发规划证 四农民告赢邓州市白牛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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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3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来源:http://www.ha.xinhuanet.com/xhzt/2010-10/27/content_21237469.htm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7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报道:邓州市白牛乡政府在村民建房申请事项中盲目颁发规划证,致使其他4户村民的出路和排水通道被拦腰截断,由此引发了一场因政府违法行政导致的“民告官”案。10月26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决白牛乡政府败诉,其违法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判决撤销。

    2009年5月13日,邓州市白牛乡胡事桥村十三组村民刘海龙因建房向乡政府提出了申请。白牛乡政府并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便为刘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盲目批准刘建房的位置位于通向该组的东西主干道北侧,在相邻的村民史荣兰、李春秀、李小娟、孙桂荣的住房南面,而该处是四户居民的唯一出路及排水通道。

    四户居民得知后,以该颁证行为严重影响其出路、排水为由,于2009年11月29日将白牛乡政府告到了邓州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乡政府违法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0年4月29日,邓州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白牛乡政府在颁证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河南省的实施细则进行审查,且在法院立案审理过程中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证据,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根据有关规定,判决撤销白牛乡政府给刘海龙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审判决下发后,白牛乡政府不服,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其颁证行为。

    10月26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认真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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